2023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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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招生条例已公布,主要包括招生计划、申请条件、考试时间、收费、奖学金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简章

浙大城市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学校,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毗邻京杭大运河。

学校坚持求实创新的精神,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艺、劳“五育并举”,注重培养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社会政治经济建设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化合物、创新人才。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名:浙大城市学院招生代码:13021,学校合法居留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颁发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过程,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发的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文凭;符合学校有关硕士学位授予规定的,学校发的浙大城市学院硕士学位证书。

二、录取类型、计划

学校以全日制学习模式招收硕士研究生,考研招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进行。研究生就业模式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就业。

学习年限: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奖学金)为2.5-3年,具体学制参见各学位点专业目录。未能完成规定的学分或未能在规定的学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4年。

各专业招生计划,参见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详情以教育部为准。

三、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良好的品德,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历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个.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中、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海外)学历证书》,方可在当年入学,否则录取无效。

2个.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

3个.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学位后2年(入学当年自毕业之日起至入学之日止),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本科毕业生,申请与学士学位相同的学历。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b.已完成所申请本科专业主修课程6门及以上(公共课除外),且成绩合格(需自考出具、成人教育或继续教育机构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C.录取前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多篇(前2名签名)。通过初步测试后,复试期间增设两门本科主干课,具体附加科目请参考招生目录。

4个.获得硕士学位、博士。

5个.报考研究生必须在报到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全部采用网上申请,并确认网上举报信息,收集个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申请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1个.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 9 个:00-22:00。

2个.网上预登记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 个:00-22:00。

3个.注册过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切.com.cn) 浏览申请通知,由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申请网站及招生单位网上公示需报名。报名时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份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补报,请勿修改注册信息。

4个.填写网上报名申请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元的一个专业。考试后,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转学服务系统了解我校学生名额,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写转学志愿。

(二)以同等学历报考者,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三)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时、全国硕士招生考试、因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处罚。考生因网上报名填写错误信息、因虚假信息而未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给骗子,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四)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申请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原因后续无法在线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我校对网申成功资料进行审核,针对不符合我校申请要求或报名资料有问题的考生,站内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台发送提示,考生收到短信提示后请尽快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报名或修改资料。请确保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能正常接收短信(建议在线举报期间手机不要开启短信拦截等屏蔽功能,以免耽误接收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来的短信)。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免推生除外)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指定地点查询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发。

1个.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个.确认程序:

(一)考生根据考点安排在线或现场确认。

(二)考生提交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和网上注册号,经考点工作人员检查。

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四)考生应按照考点规定,配合收集本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 初步测试

1个.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使用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印在A4白纸上,只是、使用时不得涂改或书写背面。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个.初试时间、位置和内容

(一)初试时间及内容:2022 年 12 月 24-25 日(每天上午 8 点:30-11:30,下午14点:00-17:00)。3小时以上的考试科目将于12月26日(开课时间8:30,截止时间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步试验地点:初始测试的位置由每个注册点设置。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相关通知和公告。

(3)初试方式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课

12 月 24 日下午外语

12月25日上午商务舱一

12月25日下午商务二班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3个.考试大纲和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的有关机构组织编写;自立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相关考试大纲将在各招生学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4个.分数完成后,将通知考生初步考试的结果。可以在相关网站上找到。

(2) 复试

1个.复试是考研的重要环节,用于测试应聘者的创新能力、职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它是研究生入学的必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个.复试由我校组织,采取差异的形式,差异率一般不低于120%。

3个.具体复试方式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最新信息。

4个.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至少增加两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补考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附加考试方式为笔试。

六、调整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制定我单位调整工作办法,调整时间、基本要求、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最新信息。

七、政治评论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新生素质工作的重要内容。我校将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核工作,复试的同时,可以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部、导师与候选人面谈,直接了解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被录取。

八、拟录取及体检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考生后组织考生体检。参考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教[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体检取消乙肝项目试验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九、学费和奖学金

(一)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计划收费8000元/(人,学年),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研究生住宿费1600元/(人·年)。

(二)奖励制度:

学校设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拨款、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研究补助金、教学助手、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奖励项目,奖励金额高、完善的奖励制度,旨在提高在校研究生工资,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1个.国家奖学金,每名学生每年2万元(按一定比例择优录取);

2个.国家拨款:每个学生每年6000元;

3个.新生学术奖学金(第一年):每个学生每年至少8000元,最高12000元(按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管理办法评价);

4个.学术奖学金(二、三年级的):每个学生每年至少8000元,最高12000元(按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管理办法评价);

获得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资格、资助金额及拨付方式以当年学校文件为准,详情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十、其他

(一)2023年硕士申请未完成事项,以教育部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二)我校严禁任何内部部门及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严禁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张贴宣传册、以广告等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我校学生不得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与考试规定有关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三)考生须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熟悉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申请。

十一、联系信息

招生单位:浙大城市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1302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z.祖克.教育.cn

招生QQ咨询群:87362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