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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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申请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以下为详细内容供您参考。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1、 学校自然条件

1、学校全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街222号

3、学校类型:公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1万平方米(约合721.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4平方米;生师比23.3;专任教师421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241.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532.7元;图书69.9万册,生均图书63.9册。

2、 招生计划安排

1、省计划主要安排中西部地区招生名额;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研究确定各学科类别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是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和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我校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 专业设置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 年限科类1科??类2学费(元/年/生)
430108供用电技术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440301建筑工程技术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440501工程造价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44070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460303智能控制技术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10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11510203软件技术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12510215动漫制作技术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13520201护理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14520201护理(口腔护理)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15520202助产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16520504口腔医学技术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17520601康复治疗技术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5000
18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19530503关务与外贸服务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20530701电子商务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21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22540101旅游管理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23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2455010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6000
25570101K早期教育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26570102K学前教育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27570103K小学教育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28570104K小学语文教育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29570106K小学英语教育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30570114K特殊教育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31570114K特殊教育(手语翻译)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32570116K心理健康教育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33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医养结合)3年3-5文理兼招物理、历史类兼招4500

4、 文凭和学位证书

完成学业并通过考试的学生将获得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文凭。

5、 费用

1、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应按照价格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生住宿标准为:8人600元/学生/学年,6人800元/学生/学年,4人1200元/学生/学年。

2、学费、住宿费退还方式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如果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将按月退还(如果学生的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则按一个月计算)。

3、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资助,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优秀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补贴标准为8000元/人/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由辽宁省政府资助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优秀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补贴标准为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共同资助,用于奖励和资助来自贫困家庭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学生,他们在素质和学习方面都很优秀。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年。大学奖学金:由我院资助,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评选后按等级授予。

国家(高职)资助:由中央政府、辽宁省政府、营口市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经济困难。补贴标准:一级资助4400元/人/年,二级资助2750元/人/年。

生源地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用。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绿色通道:对于入学后无法支付学费的新生,将首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助学部门将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找出困难,采取不同措施提供助学。

勤工俭学:学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减免学费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执行。

6、 入院方式说明

1、传动比

档案调整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根据志愿者备案批次,访问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计划和模拟备案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的比例独立确定考生档案的访问比例。在正式备案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考生能够被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试,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3、高校志愿者与招生

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办法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招生办法招生。

实行有序自愿备案和录取办法的省份将根据考生的意愿选择自愿方式,即先录取第一批自愿考生。当首批网上志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控制同批次招生学校分数线以上的分数,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选出最佳考生;当第一位志愿者的在线候选人数量超过报名计划时,第二位志愿者和其他志愿者候选人的档案将不会被访问。第二名和其他志愿候选人的录取没有年级差异。

在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所有物理和历史专业的招生都是同时招生的,并且没有连选科目的要求。招生计划按物理学科和历史学科分类,学生备案招生。

4、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符合加分或减分条件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加分或减分的规定执行。

5、候选人专业安排

录取以“分数第一”为原则,不存在专业年级差异。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和身体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高考总分(高考文化课程总分与政策关怀总分之和),由高分到低分,考生按专业志愿者(不包括专业服从志愿者)录取,成绩高的考生优先与专业志愿者见面。

当考生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关怀总分之和)相同时,在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学和历史的成绩按照汉语、数学和单一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学和工程根据数学、中文和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中,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中,按照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的总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在第二选择的单个科目中得分最高,在第二选择的单个科目中得分第二高。如果仍然相同,比较候选人的志愿顺序,以前者为准;如果志愿者顺序仍然相同,则应根据候选人的综合素质评估来选择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