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春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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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春大学招生细则已公布,主要包括招生专业、录取规则、费用和其他信息,这是详细信息,以供参考。

长春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年度我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专家级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

学校类型:公立学院和大学

分层时间:大学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

卫星广场校区(东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卫星路卫星路6543号。

高新校区地址(西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德乡科园社区卫星路8326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征收标准

专业名称层次收费标准(元/年)
汉语国际教育本科3500
机械工程本科3500
车辆工程本科3500
特殊教育本科3500
汉语言文学本科3500
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3500
公共事业管理本科3500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3500
园林本科3500
食品质量与安全本科3500
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3500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本科23000
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专科)18000
学前教育本科3500
学前教育高职(专科)330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高职(专科)3300
电子商务高职(专科)3300
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待定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待定
工业工程本科3800
财务管理本科3800
工商管理本科3800
会计学本科3800
旅游管理本科3800
市场营销本科3800
物流管理本科3800
工商企业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专科)14000
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3800
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本科25000
风景园林本科4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4200
经济学本科4200
金融学本科4200
金融工程本科42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4400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本科2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4400
软件工程本科4400
通信工程本科4400
网络工程本科4400
物联网工程本科4400
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4400
自动化本科4400
智能制造工程本科4400
网络空间安全本科4400
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23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4400
人工智能本科4400
机器人工程本科44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待定
英语本科4600
日语本科4600
俄语本科4600
西班牙语本科4600
捷克语本科4600
针灸推拿学本科4600
康复治疗学本科4600
俄语(中外合作办学)本科20000
波兰语本科4600
音乐学本科6200
音乐表演本科6200
网络与新媒体本科6200
舞蹈表演本科6200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5400
环境设计本科5400
绘画本科5400
动画本科54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专科)15000

第三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教学内容,通过考试,有资格毕业,本科毕业生来自长春大学颁发国家本科毕业证书。文凭毕业生来自长春大学颁发国家监管的专家文凭。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七条 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拨款、国家学生贷款、兵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还,我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勤工俭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县(市)提出申请、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原籍地申请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考学校,学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困难认定,采取适当措施支持。

第五章录取须知

第九条 外语专业培训要求

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抛光、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类考生,其他专业外语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男女生招生比例要求

所有招生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一条 批准的身体健康条件要求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地区组织的高考,我校行政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个.换挡原理

学校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准,严格执行各省(区)、城市)确定得分线。入学时,依序实施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原则上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查阅考生档案;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原则上按照学校招生计划的100%,审核考生档案。

2个.考生电子档案受理原则

依序实施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考生,第一学院志愿生人数不足时,接收不是第一选择的候选人;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区)、城市),先提交的候选人将被优先考虑,然后根据未满注册的招生计划,按报到顺序选择接收报到的考生。

3个.要求加分或减分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市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4个.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学校对新生实行“分数优先”,自愿报名。

根据学校在相关省份的招生计划,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到低对备案候选人进行排名,以完成招生计划1为准:1 个范围,按照每位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搜索录取,当第一专业选择不能被录取时,搜索他们的第二大选择,等等;搜索并录入范围内的所有候选人后,未被所申请专业录取,需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随机转入未完成该项目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整,做退档处理。

如果考生成绩相同,然后按同分比较原则进行比较录取(见本录取规则11)。

5个.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主要的

美术科学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者,高考文化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备案原则,向我校备案后,然后根据考生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得分=文化课总分×60%+专业课总分×100%。

(二)音乐表演专业

音乐类专业省试及格考生,高考文化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备案原则,向我校备案后,然后根据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3) 音乐学专业

音乐类专业省试及格考生,高考文化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备案原则,向我校备案后,然后根据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

(四)舞蹈表演专业

舞蹈专业省考合格者,高考文化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并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院校备案原则,向我校备案后,然后根据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6个.残疾学生录取原则

教育部批准,我校实行学校单独命题残疾学生单考单招、单独入场,详情见当年“长春大学高等特殊教育招生简章。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原则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已申请在相关招生省份单独设立备案单位(专业组)。针对已入档但未达到职业意愿,需进行职业调整的考生,专业调整只在备案单位(专业组)进行。

8个.内地藏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9.内蒙古自治区入学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计划1:1 录取范围内按专业自愿排队《录取规则》。

10.高考改革试点省(市)招生条件

根据学校公布的选修科目要求,贯彻落实省(市)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措施。

11.等分比较原则

非高考改革省份非艺术类专业:当入档申请者成绩相同时,根据我校规定的科目顺序和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科学科目的顺序是数学、语言、外语、综合的;文科规定科目顺序为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

非高考改革省份艺术类专业: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学校专业录取原则计算的综合分数与音乐学专业录取考生的综合分数相同,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进阶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根据我校规定的科目顺序和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而音乐学专业规定的科目顺序是文化课的总分、专业课总分、语言、数学、外语、综合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科目顺序为文化课总分、语言、数学、外语、综合的。

高考改革省份非艺术类专业:采用“3+3”模式的省份,当入档申请者成绩相同时,根据我校规定的科目顺序和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次是数学、语言、外语、单科成绩最高的选修科目、单科成绩第二的选修科目、单科成绩第三的选修科目。采用“3+1+2”模式的省份,当参赛候选人的分数相同时,根据我校规定的科目顺序和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次是数学、语言、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最高的重选科目、单科成绩次高的重选科目。

高考改革省份艺术类专业:采用“3+3”模式的省份,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学校专业录取原则计算的综合分数与音乐学专业录取考生的综合分数相同,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进阶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根据我校规定的科目顺序和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而音乐学专业规定的科目顺序是文化课的总分、专业课总分、语言、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最高的选修科目、单科成绩第二的选修科目、单科成绩第三的选修科目;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科目顺序为文化课总分、语言、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最高的选修科目、单科成绩第二的选修科目、单科成绩第三的选修科目。采用“3+1+2”模式的省份,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学校专业录取原则计算的综合分数与音乐学专业录取考生的综合分数相同,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进阶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根据我校规定的科目顺序和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而音乐学专业规定的科目顺序是文化课的总分、专业课总分、语言、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最高的重选科目、单科成绩次高的重选科目;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科目顺序为文化课总分、语言、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最高的重选科目、单科成绩次高的重选科目。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网址://万维网.中央控制单元.教育.cn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250087

联络人: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我校负责解释,悬而未决的事情,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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