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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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大学概况、招生计划、注册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标准代码为10712。学校位于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邮编:712100。

第三条学校是国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建设大学,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大学之一。它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并拥有一所研究生院和一个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人将获得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校应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则,决定本科招生的重要事项。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有效监督。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本科招生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遵循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申请人数、近年来学生素质、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和实施计划等,并确定省(区、市)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学校安排的预留计划总数不得超过本科招生总规模的1%,主要用于调整统一考试中在线学生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学校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招生。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在入学1-2年后,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在录取的专业中选择相关专业。

2022年,按专业类别招生的学生包括:农学(包括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学(包括园艺和茶叶)、动物科学(包括动物科学和水产养殖)、动物医学(包括动物医学和动物药学)、林业(包括林业和森林保护),林业工程(含林产化工、木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含环境工程与环境科学)、水利(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利工程、农业水利工程、能源电力工程),机械(包括机电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及自动化、车辆工程)、计算机(包括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电子商务)、食品科学与工程(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科学(包括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化学(包括应用化学和化学生物学)、工商管理(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和营销)、经济学(包括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和贸易),社会学(包括社会学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包括公共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植物生产(优秀课程,包括农学、植保、园艺、草地科学和林业),环境科学与工程(优秀班,包括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资源与环境科学)、水利(优秀班,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第十二条植物生产(卓月班)、动物医学(卓月班)、水利(卓月班)、环境科学与工程(卓月班)、农林经济管理(卓月班)、食品营养与健康(卓月班)、经济学(基础拔尖班)实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学科专业类别下选择自己的专业和导师,对整个课程的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进行个性化学习和培养。获得优秀本科生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可以提前一年进入研究生阶段。

第十三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大学联合办学。实施“3+1”培训模式。学生在大学学习的前三年。在达到对方的录取标准后,他们在第四年进入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大学学习一年。学生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该大学将颁发工程学士学位和学士学位,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大学将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第十四条环境科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与美国亚利桑那州大学联合举办,实行“4+0”培养模式。在中国学习四年的学生,在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将获得亚利桑那州大学授予的工程学士学位和科学学士学位。通过开放“4+1”培训渠道,您可以在四年本科学习后继续在亚利桑那大学学习一年,并获得研究硕士学位。同时提供“3+1”和其他可选通道。一些优秀学生在达到亚利桑那州大学的英语要求后,可以申请亚利桑那州大学学习。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学校按照“学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档案调整比例。原则上,对于自愿有序归档的批次,档案调整比例应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申报批次,档案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七条对于自愿按顺序申报的一批申请人,如果第一批志愿候选人不足,将接受非第一批志愿候选人,并在相应批次的控制线上从高到低依次接受。如果合格的非第一志愿候选人仍然不足,他们将根据各省的安排收集志愿者。根据平行报名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被招募入园,如果志愿者招募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其他有足够候选人来源的省份完成报名计划。

第十八条学校于2022年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政策性奖金,并根据奖金后的备案结果进行专业备案和招生。高考奖金项目和分数不适用于2022年学校未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将考生人数提高到100%,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

第二十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招生原则:

1、在满足专业考试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入档考生,各专业志愿者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

2、对备案结果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顺序录取。如果省内没有相关规定,学校将按照考生的语言、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的顺序确定录取。

3、如果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如果考生符合所有条件并服从专业调整,将被调到考生所在学院专业组中被低估的专业;如果你不服从职业调整,你将被解雇。

第二十一条非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原则:

1、对于入班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不得有年级差异。

2、对备案结果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顺序录取。如果省内没有相关规定,学校将按照考生的语言、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的顺序确定录取。

3.如果候选人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如果候选人符合所有条件并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调整为不完全专业;如果你不服从职业调整,你将被解雇。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班)外语要求:

英语专业仅限于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班)的外语不受限制。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的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应仔细登记。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类)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各专业(类)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乙肝检测的通知》普通高校招生。对《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中未列入专业名单的部分专业,补充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如下:制药工程、动物药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资源与环境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智能农业、智能畜牧科学与工程、智能林业、植物生产(卓月班)等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等学校和艺术专业(环境设计)专项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2022年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非藏族学生来藏就业、少数民族预备班、新疆合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各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预备班预备阶段培训地点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预科培训期间,无论专业如何,预科学习结束后,按照学校相关措施选择本科专业(类别)。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被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当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一周内书面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相关证明。一般情况下,请假时间不得超过通知中规定的登记时间后两周。逾期不请假或未办理入学手续,又无不可抗力延误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应当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审,考试合格的,应当办理入学手续;考试发现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的,撤销招生资格。

第二十九条被西藏定向就业非藏族学生录取的候选人,必须在入学时签署《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西藏定向就业非藏族学生协议》。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申请研究生。毕业后,他们直接受雇于目标单位。对于拒绝签署协议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和培养方式。

第三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理工农业:6600元/人/学年。

经济、管理、文学、法律和少数民族预科:每个学生每学年5500元。

艺术专业:每学年15400元。

中外合作办学:在国内学习期间,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6万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5万元;留学期间的学费按照当年其他大学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学生住宿由学校安排。标准住宿费为每个学生每学年1000-1200元。

第三十三条学校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俭学、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金、减免学费等多种方式建立奖励补贴制度。新生报到时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四条学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学校应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

第三十五条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热线:029-87091406(每日)、87091407(高考咨询期间)

纪检监察电话:029-87082862

电子邮件:zhaoshb@nwafu.edu.cn

注册网站:https://zhshw.nwafu.edu.cn

官方微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