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高考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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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新高考将从2021年起实施,也就是说,从2021年9月高中新生入学时开始实施,2024年将举行首届新高考,采用3+1+2新高考模式,无论艺术和科学,语、数学、外语测试,1个历史和物理学科首选,然后在思想政治上、地理、化工、从生物学科目中再选2科参加选修考试,总分750分。

一、改革目标

改革将从 2021 年秋季入学的老年人开始,2024年基本形成分级考试、概述、多录取高考录取模式;声音促进公平、科学选择、强有力的高考监督体制机制;实现学生成长、国家人才选拔与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类型。普通高中水平考试包括资格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为分级考试),以下统称为选拔考试)。

资格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普通高中等效性认定的主要依据。

选拔考试成绩是考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的重要依据之一。

2.测试对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国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规定的语言、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运动与健康、音乐、艺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 14 门学科。同时,物理、化工、生物学、通用技术4级资格考试设置附加实验技能操作测试,实验技能操作测试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选修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 6。普通高等学校按相关专业学生选修科目要求,结合自己的兴趣,从 6 门科目中选择 3 门作为可选考试科目。选考科目遵循“1+2”原则,参加您喜欢的 1 门物理和历史科目的考试;在思想政治上、地理、化工、从生物学的4个科目中再选择2个科目参加考试。

3.考试内容。学业水平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为准。在,资格考试的科目内容是由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各科目的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的内容是由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修必修内容。

4.测试对象。普通高中生应参加资格考试;已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参加资格考试,合格的检测结果直接认定为合格。选考对象是符合教育部和我省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的人员。

5.考试组织。资格考试的语言、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信息技术10个学科由省统一命题组织、参加考试、标记和描述资格标准。运动与健康、音乐、艺术、通用技术 4 科目和物理、化工、生物学、一般技术学科实验技能操作考试由省规范,每个城市(州)组织自己的实施,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选拔考试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学六个学科全省统一、参加考试、评分和评估成绩。

6.考试安排。资格考试的语言、数学、外语、政治的、历史、地理、物理、化工、生物9科闭卷笔试,每学年2次;资讯科技学科采用电脑化无纸化考试,每年举办一次。高中生可以申请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学 4 门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资格考试;高中学生剩余科目可报考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按照《贵州省普通高中学历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执行。

物理、化工、生物学、普通技术学科实验技能操作与体育与健康、音乐、艺术、通用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各市(州)根据课程计划安排相应课程结束后。

每年组织一次选拔考试科目,原则上与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有序衔接。

7.业绩介绍。资格测试分数显示为“通过”和“失败”。

可选考试,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成绩以原始分数显示;重新选择学科(思想政治、地理、化工、生物学)以成绩转换点表示。选择性考试成绩在当年有效。

(二)完善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评论内容。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品的全面发展,是高中生毕业和上学的重要参考,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和社会实践等。

2.评估程序。建立省级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的评估文件样式。普通高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引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整理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的事实资料,经学校公示批准,确保材料实际可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形成,统一报送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系统。声音信息的确认、公众投诉、上诉审查、备案审查等监督保障制度,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弊者,依规依纪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评估使用。高等学校应立足自身办学特色、人才培养需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质量评价方法,并在学校招生规定中提前公示。报名时,高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的重要参考。

(三)深化普通本科高校招生考试改革

1.测试对象。中国普通高考、数学、外语(包括英语)、俄语、日本人、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修科目。

申请运动、艺术类专业需参加专业考试。

2.考试安排。语、数学、全国统一的三门外语高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同时,3门选修科目的考试时间同时进行。

3.成绩构成及评分方法。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3门语言决定、数学、由外语科目成绩和3个可选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 750 分。

全国统一高考汉语满分150分,数学满分150,外语满分150分(包括听力30分)。

选修科目,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2选1)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总分作为原始分数;重新选题思政、地理、化工、生物学(4 选 2)每门 100 分,成绩转换点被添加到总分中,重选科目资格考试是否合格是成绩转换的基本条件,成绩转换计分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4.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高中学历考试选题要求,是学生确定选修科目的依据之一。考生应根据大学招生专业(类别)选择学科要求和兴趣专业,确定选修考试科目。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根据教育部要求,科学合理设定选考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相应招生专业(门类)选修科目要求,可申请本专业(班)。

5.招生和招生。普通高校以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历水平抽查成绩为准,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首选。

从 2024 年开始,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学科组合和历史学科组合划分招生计划、单独的最低入学控制分数。合并一两批。考生志愿者由“专业(班)+学院”组成,实施平行志愿者备案。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另行向社会公布。

运动的、艺术类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和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择最佳录取。

条件成熟后,探索备案模式改革试点,进一步增加院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四)深化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完善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办法,高职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主要安排在春季,实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办法,完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

1.普通高中毕业生招聘。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法。文化素质评价采用高中学术能力考试资格考试结果,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录取机构以考生高中学历资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为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首选。被分类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聘。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考试”评价办法。文化综合考试时间由省安排,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各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考试,全省统一考核。职业技能考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招生机构以考生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准,首选。